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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
来源: 慈溪政府网  日期:2018年01月03日 字体:【 】 视力保护色:

各镇(街道)经发办(局)、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,各外贸企业:
  根据《慈溪市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慈党〔2017〕6号)和《关于印发<慈溪市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慈商〔2017〕47号)的文件精神,我市2017年度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已于2018年1月3日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对象
  我市范围内注册并独立核算的外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。
  二、申报内容及所需资料
  (一)参展补助
  1、境内外参展展位费补助。对象范围是慈溪市重点展会(具体展会清单详见附件1)。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(1)《慈溪市境内外参展展位补助申报表》(附件2);
  (2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  (3)组展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;
  (4)参展人员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;
  (5)参展人员机票复印件(或者国内火车、汽车票复印件);
  (6)组展单位提供的组展价格清单或收费明细复印件(须注明展位面积、展位费等内容);
  (7)参展发票复印件;
  (8)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;
  (9)展会期间工作及布展效果照片原件;
  (10)《慈溪市企业参展效果综合评估表》(附件3)。
  除了10以外,以上资料都需一式二份。
  2、广交会电子商务平台申报资料:
  (1)双方合同复印件;
  (2)企业汇款单复印件;
  (3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  (二)出口信用保险补助。由各有资质承保保险公司收齐资料(需企业确认盖章)后,统一交市商务局。
  (三)贸易维权补助。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1、《慈溪市“两反一保”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4);
  2、“两反一保”调查、应诉及应诉结果等相关资料;
  3、应诉费用清单和相关发票、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;
  4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(或协议)复印件。
  (四)跨境电商补助。
  1、海外仓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(1)《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项目补贴申报表》(附件5);
  (2)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;
  (3)合同或协议复印件;
  (4)项目实景照片;
  (5)项目基本情况介绍;
  (6)其他相关证明资料。
  2、“一区三园”跨境电商集聚奖励申报资料:
  (1)《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项目补贴申报》(附件5);
  (2)入驻企业与园区签订的合作合同;
  (3)入驻企业跨境电商贸易出口额证明。
  “一区三园”区域包括:杭州湾环创中心、周巷、观海卫、滨海经济开发区跨境电商园区,以及市中心城区。
  (五)公共服务平台。
  1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(1)本级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复印件(首次申报时提供);
  (2)《慈溪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报表》(附件6)。
  2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(1)《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项目补贴申报表》(附件5);
  (2)入驻企业与平台签订的合作合同;
  (3)当年度跨境电商贸易出口额证明;
  (4)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站首页、产品展示网页;培训、技术辅导等照片。
  (六)引进外地企业(招商引贸)。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1、《慈溪市引进外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》(附件7);
  2、投资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  3、在慈新设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  4、企业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。
  (七)境外收购品牌。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1、《慈溪市品牌经营奖励申报表》(附件8);
  2、收购证明材料复印件;
  3、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;
  浙江省出口名牌、宁波市出口名牌根据相关文件认定,企业提供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。
  (八)境外投资企业。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1、《慈溪市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奖励申报表》(附件9);
  2、境内投资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  3、境外企业或机构的批准证书复印件;
  4、境外企业或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;
  5、实际出资证明(境外汇款申请书、银行付款凭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)复印件。
  (九)对外承包工程企业(包括成套设备输出、援外项目)。申报补助所需资料:
  1、《慈溪市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奖励申请表》(附件9);
  2、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  3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复印件;
  4、工程总(分)承包合同复印件;
  5、工程经营额收款凭证复印件;
  6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;
  7、企业年度增值税免抵额申报复印件(缴纳营业税的除外)。
 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一式二份(已注明的除外),递交时从左侧用线装订,按序排好,要求资料内容完整、复印件内容清晰、每页加盖公章。申报多项补助的企业,请填写《企业补助(奖励)申报汇总调查表》(一式一份,附件10),与申报材料同时上报。
  根据《关于印发<慈溪市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慈商[2017]47号),文件中涉及的对企业进出口的奖励不需要企业申报,均以宁波市商务委提供的海关数据为准核算奖励金额。
  三、申报时间及地址
  申报时间:2018年1月3日-1月31日。
  申报地址:慈溪市商务局(地址:浒山街道寺山路96号)408室(境外投资403室)。
  市商务局已经将各类申报表格下发到各镇(街道)经发办(局)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,请有外贸外经政策兑现需求的相关企业联系当地经发办(局)外经贸工作主管人员领取申报表格,并按申报规定备齐相关证明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特此通知。
  慈溪市商务局联系人:
  吴若兰 电话:63968962
  谢亚君(贸易维权和跨境电商) 电话:63968961
  施利根(外经) 电话:63968998

附件:
  1、2017年度慈溪市重点支持的境外商品交易会(展 览会)计划目录清单
  2、慈溪市境内外参展展位补助申报表
  3、慈溪市企业参展效果综合评估表
  4、慈溪市“两反一保”补助申请表
  5、慈溪市跨境电子商务项目补贴申报表
  6、慈溪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报表
  7、慈溪市引进外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
  8、慈溪市品牌经营奖励申报表
  9、慈溪市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奖励申报表
  10、企业补助(奖励)申报汇总调查表
  
 

慈溪市商务局
2018年1月3日 


  
  慈溪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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