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党委、各街道党工委,市级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党组织:
市委决定:
傅贵荣同志任市行政学院院长(兼);
张红军同志任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(兼);
高艳秋同志任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(正局长级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市纪委、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;
宋亚男同志任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(正局长级)(试用期一年);
范伟明同志任市人大机关党组书记,免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赵录平同志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,免去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;
王立云同志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,免去长河镇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沈介磊同志任长河镇党委委员、副书记,免去宗汉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。
免去:
胡姣良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(挂职)职务;
黄建岳同志的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职务;
房培志同志的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,市委、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;
陈新昌同志的市人大机关党组书记职务;
张巧平同志的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职务;
姚焕明同志的市工商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职务;
陈国强、徐文升同志的宗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(挂职)职务;
柴仕晓同志的坎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(挂职)职务;
王喜娟同志的坎墩街道党工委委员(挂职)职务;
徐从强同志的观海卫镇党委副书记、委员(挂职)职务;
岑一平同志的逍林镇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张运涛、孙磊同志的逍林镇党委副书记、委员(挂职)职务;
崔荣青、李卫国同志的横河镇党委副书记、委员(挂职)职务;
单伟杰同志的周巷镇党委副书记、委员(挂职)职务;
周文涛同志的周巷镇党委委员(挂职)职务。
上述同志的任(免)职时间从2017年12月4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。
中共慈溪市委
2017年12月18日
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 |